關于貫徹落實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補傳及
企業管理辦法備案要求的通知
各機動車生產企業: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裝[2016]95號)文件要求,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機中心”)現將具體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補傳事項
即日起,中機中心將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對于配發機動車出廠合格證48小時內未及時傳送合格證電子信息的,實行情況說明審核,具體管理方式如下:
1.本通知中機動車出廠合格證配發時間以合格證電子信息中“發證日期”項為準。
對于配發合格證后48小時以上30天以內未傳送合格證電子信息的,機動車生產企業需通過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提交情況說明;
對于配發合格證后30天及以上未傳送合格證電子信息的,機動車生產企業需向中機中心提交書面情況說明。
2.以上系統申請或書面申請經中機中心審核通過后,企業方可補傳相應信息。對于補傳原因不明確或缺乏依據的,中機中心將予以退回,并報送政府主管部門。
3.對于提出補傳申請頻次過高或補傳數量過大的企業,將視為“不按規定傳送合格證信息”失信行為,納入汽車生產企業信用數據庫。
二、關于機動車生產企業合格證管理辦法備案事項
即日起,中機中心將正式開始接受機動車生產企業合格證管理辦法備案,具體管理方式如下:
1.各機動車生產企業應依據合格證管理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并參照《企業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管理辦法編制指南》(見附件)的要求編制本企業合格證管理辦法。
2.2016年7月1日前,各企業需將紙質合格證管理辦法(加蓋企業公章或合格證管理專用章)一份郵寄至中機中心合格證管理部。
同時,通過合格證管理網站(www.vidc.info)憑合格證上傳用戶名密碼登錄合格證信息管理平臺,更新企業合格證聯系人信息后,上傳管理辦法WORD版及PDF版(紙質蓋章掃描版)各一份,并填寫管理辦法發布日期及實施日期,電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為《×××公司車輛出廠合格證管理辦法》。
生產企業應確保郵寄的紙質版文件和上傳的電子版文件一致。
3.集團管理的企業,若集團各下屬企業無統一的合格證管理辦法,則應分別備案多份,并由集團公司統一協調完成具體紙質及電子文檔備案工作。
4.新設立機動車生產企業首次申請開通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時,一并提交備案合格證管理辦法。處于特別公示期的企業,待生產資質恢復以后再進行備案即可。
5.生產企業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或變更后,應在發布10天內,重新郵寄最新版本的合格證管理辦法進行備案,并登錄合格證信息管理平臺更新對應電子版本。
6.對于未按要求在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合格證管理辦法備案的企業,中機中心將暫停其合格證數據上傳。企業完成備案后,方可恢復系統使用。
三、聯系方式
1.補傳工作咨詢聯系人:梅思宇 楊素芬
聯系電話:010-63706779/2775
2.管理辦法備案咨詢聯系人:彭海麗 孫宇軒
聯系電話:010-63702783/2302
3.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二區7號樓5層504
郵編:1000 傳真:010-637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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