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發布了《產業轉移指導目錄(2012年本)》(以下簡稱《轉移目錄》)。《轉移目錄》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有序轉移,加快工業轉型升級,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針對區域工業經濟發展提出的一項綜合性、指導性的產業政策。《轉移目錄》著眼于解決產業轉移過程中出現的產業承接地之間盲目競爭、產業無序流動和落后生產能力轉移等問題。對于建設和完善東中西部地區良性互動、分工合理、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現代產業體系,促進區域工業經濟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轉移目錄》從提出到制定完成前后經歷了大約三年的時間。制定過程中,全面調動了各地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的力量,充分發揮了國家級行業協會(聯合會)專家團隊的作用,反復征求了宏觀經濟、區域經濟以及各行業專家學者的意見,并得到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大金融機構的肯定與支持。
《轉移目錄》歷經數十稿,在不斷修改完善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了“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國家區域發展戰略與地方發展需求相結合,各地發展的重點產業與國家區域規劃相銜接,具體發展產品方向體現了地方的需求;二是堅持現有產業基礎和比較優勢相結合,既依托現有基礎加快產業升級,又發揮資源稟賦等優勢提出承接發展的方向;三是堅持產業分工與區域協作相結合,主要體現在相鄰區域的產業既錯位發展,又形成產業鏈;四是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即《轉移目錄》突出對方向的指導,不干預具體的產業轉移項目,充分尊重市場的主體地位。
《轉移目錄》著力推進現有產能的布局調整和優化,主要對15個傳統行業提出了轉移的方向和重點,并與《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家出臺的區域規劃和區域政策文件及《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進行了很好的銜接。《轉移目錄》既體現了區域的特點,又落實到具體產業發展承接載體,指導性強,可操作性強。一是針對國家區域戰略確定的東北、東部、中部和西部四大區域,分別明確了發展方向;二是按照省(區、市)分行業提出承接發展的重點,并明確落實到具體的產業帶或產業園區(集聚區)。整個目錄定位合理、信息豐富,對區域經濟發展實施分類指導、特色突出。
貫徹落實好《轉移目錄》,將對推動各地產業有序轉移、優化產業布局、促進工業轉型升級發揮重要作用,也將有力推進工業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和區域經濟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我部將著力協調推進土地、環保、信貸等政策與《轉移目錄》形成一致取向,通過政策的協同配合支持重點地區特色優勢產業加快發展。
公告全文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1號